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2)日联同博彩监察协调局,与幸运博彩经营公司及博彩业中介人协会的代表会面。选管会重申,根据立法会选举法,经营幸运博彩的公司及其正在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都须对选举保持中立与公正无私,共同确保立法会选举在依法、公平、公正和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选管会主席盛锐敏在会面中向与会代表讲解了立法会选举法及选管会指引中有关中立与公正无私义务的规定。根据选举法第72条,如同公共实体一样,经营幸运博彩的承批公司的机关,以及因与承批人订立合同而经营幸运博彩的公司的机关或自然人商业企业主,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选活动,亦不得作出足以使某一候选名单以任何方式得益或受损,而引致其他候选名单受损或得益的行为。
同时,相关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须严格保持中立,禁止在办公地点张贴或展示任何用作竞选宣传的标志、贴纸或其他物品,以及在执行职务期间不得利用办公时间及空间进行宣传或拉票。须注意的是,办公地点亦包括员工食堂及休息室,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的休息和用膳时段同样被视为正在执行职务。
选管会强调,经营幸运博彩的公司须从管理层面做好相关工作,向所有员工清晰传达于执行职务时须严格保持中立与公正无私的明确讯息,并持续提醒员工履行相关义务,以免触犯法律。在此前提下,若仍有员工违反规定,则属其个人行为和责任。公司如发现违规情况,应尽快通知选管会或博监局,以便即时作出跟进处理。
博监局表示,该局全力支持选管会的工作,一旦发现或接获有幸运博彩经营公司或员工涉嫌作出违规行为,会马上通报选管会。若公司对履行中立义务的细节存有疑问,也可经博监局转达选管会。
与会代表均指出,公司会完全配合选管会的要求,依法对立法会选举保持中立与公正无私,并会持续提醒属下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及就此加强监督工作。
另外,选管会亦提醒幸运博彩经营公司的代表,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有责任于选举日让员工履行投票权,倘若为员工提供前往投票的交通便利,只要不涉及竞选宣传,则不会违反选举法规定,但如果在车程中向员工作出投票指示、展示竞选宣传物品或播放竞选口号等,则属违规宣传,会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