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立法会选举已定于2025年9月14日举行。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明(6)日起提供《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人士最迟于6月6日填妥申请表交回选管会,以确认提名委员会的合法存在。
根据选举法,在直接选举中只有政治社团及提名委员会有权提出候选名单,而间接选举中只有提名委员会有权提出候选名单。
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人士可于明日起前往公共行政大楼地库选举事务接待柜枱或透过立法会选举网页www.eal.gov.mo取得《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
直接选举的《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分为“提名委员会资料”和“选民的声明”两部分。在第一部分“提名委员会资料”内须填上提名委员会的中、葡文名称和中、葡文简称,以及指定其中一名成员为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此外,提名委员会亦须提供其彩色和黑白标志的电子檔。
直选的每一提名委员会最少由300名、最多500名已被登录于2025年1月份完成展示的选民登记册之选民组成;组成提名委员会的每名选民均须填写一份“选民的声明”,列明其姓名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编号,并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签署。
选举法于去年修法后,规定每一选民只可签名成为一个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如选民重复签名成为一个以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则其签名均属无效。选民填写“选民的声明”时必须注意。
间接选举方面,提名委员会须最少由所属选举组别被登载于本年1月份完成展示的选民登记册的法人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组成。间选的《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需由法人选民指派的代表签署,并列明法人的名称及法人选民登记编号,以及附同《法人指定签署〈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的代表的声明书》。同样,间选的提名委员会亦须在申请表上提供其中、葡文名称和简称,以及提名委员会受托人的资料。
直选和间选的《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均附有“提名委员会确认须知”,填写申请表前应先细阅。
提名委员会获选管会确认其合法存在后,才可提交候选名单及政纲,截止日期为6月26日,提交时须同时提供已存放25,000澳门元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每一候选人还须签署拥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