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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联同海关及消委会巡查药物市场 保障用药安全及维护消费者权益

药物监督管理局
2025-01-25 13:27
  • 药物监督管理局联同海关及消费者委员会共同巡查药物市场

  • 药物监督管理局联同海关及消费者委员会共同巡查药物市场

  • 药物监督管理局联同海关及消费者委员会向药房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

  • 药物监督管理局联同海关及消费者委员会对中药房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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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将至,为保障居民及旅客的用药安全及消费权益,药物监督管理局联同海关及消费者委员会于长假期前开展联合巡查,加强监察本澳尤其是旅游区的药房、药行及中药房的经营情况,并进行法规宣传教育,敦促业界守法经营、诚信待客,共同维护药物市场秩序及消费者权益。

多方共推药业健康有序发展

是次跨部门联合行动中,药监局药剂师、中药师检查商号供应的药物及中成药,并检查商号药剂专业人员对场所的经营管理情况,同时向商号宣传药物业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敦促业界守法经营、确保药物进货渠道合法、储存适当。海关关员负责检查商号对商标及专利相关法律规定的遵守情况,教育商号保护知识产权及防止侵权行为,并派发相关宣传单张。消费者委员会督察则检查商号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遵守情况,也向商号进行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及派发相关宣传单张。透过是次联合行动,三部门共同强化商号守法意识,维护居民及旅客的用药安全及消费权益。

除了例行及突击巡查外,药监局持续透过跨部门合作,严格监管药物市场,促使药界依法经营,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增强居民和旅客对本澳药物市场的信心,共同推动药业健康有序发展。

打击违规活动  维护市场秩序

药监局提醒药界守法经营,如违反药物业活动法律规定,最高可被罚款澳门元七十万元,情节严重者须负上刑事责任。药监局设有投诉渠道及跨部门合作机制,会对涉嫌违规商号进行调查。居民、药界或旅客如发现有场所涉嫌非法从事药物业活动,可致电8598 3522(办公时间人工接听、非办公时间电话录音),或透过电邮dli@isaf.gov.mo或网页www.isaf.gov.mo向药监局准照及稽查厅作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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