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局日前举办两场讲解会,分别向大厦管理机关及大厦管理业界等介绍《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亦就升降设备登记、保养及检验工作现况和相关注意事项作介绍,并就与会者关注的问题互动交流,藉此加深他们对法律的认识,提升市民大众关注升降设备安全的意识。
两场讲解会分别于1月8日及1月9日举行,合共约二百五十人报名参加,主讲代表包括土地工务局机电设施厅厅长吴永辉、房屋局组织处处长许丽鸣和业务监察处处长卓景贤,以及澳门发展及质量研究所工程师叶志伟等,会上回答了与会者关心的问题,包括升降设备维修内容、检验流程,以及费用等,并收集了与会者的意见,也就一些具体个案状况互动交流。
吴永辉在会上介绍,第14/2022号法律《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正式实施将近一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登记的已投入运作升降设备有10,500台,已注册保养实体40家、检验实体9家,另外还有9家检验实体的申请正在审批中。
现在正是升降设备旧有“安全运行证明书”有效期届满的高峰期,有效期届满前,相关升降设备均须于3月31日或之前通过年度检验,才能顺利取得新的“检验合格声明书”。
鉴于土地工务局排查发现,有少部分老旧升降设备的电气安全装置或存在缺漏(包括证实层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缓冲器正常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检查限速器绳断裂或过份伸长的电气安全装置等),该等电气安全装置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GS T7001-2023)中检验合格的要件,必须尽快维修整改,否则将影响检验实体发出“检验合格声明书”,继而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为此,吴永辉提醒责任人留意上述证明书有效期到期日,尽早聘请检验实体安排人手及时间进行检验,预留足够时间给保养实体跟进可能需要维修的地方,经检验合格后,取得“检验合格明书”,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