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航处在澳签署了《适航审定紧密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联合运行管理合作安排》,为三地在民航领域的深度合作开启了新篇章,也为提升区域航空安全和效率打下了坚实基础,展现了未来更加紧密的合作愿景。
《适航审定紧密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是三方在2018年签署的《关于适航审定紧密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港澳在适航审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而扩大适用范围,共同致力提高航空安全及环境保护。三方将在满足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适航要求及各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和保持相同或相似的民用航空产品适航标准与审定系统,进而减轻航空业界的经济负担。根据备忘录,合作范围涵盖航空产品及零部件设计批准、适航审定相关规章和标准的优化、以及航油航化管理的技术交流等。
另一方面,《联合运行管理合作安排》的签署,则是基于三方对安全运行管理共同关注的基础上,并且在不妨碍各方依据各自法律法规所承担的义务前提下,建立联合安全监管机制。各方将通过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持,以及在制定与本合作安排相关的规章、政策和指南时相互咨询意见,达至提升三地在航空运营中的效率,实现资源共享。
签署仪式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办事处举行,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梁楠、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局长潘华健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航处处长廖志勇共同出席并签署文本。
会面期间,三方分享了各自在适航审定紧密合作的实施情况,以及因应《联合运行管理合作安排》的签署而将编制联合运行程序。澳门方亦介绍了在航空安全监督和安全运营方面的最新发展。
此次签署为深化适航审定与开展联合运行管理的深度融合奠定基础,并且有助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航空产业的发展。各方一致同意,未来将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合作成果,确保合作协议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