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延续粤澳教育合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将于2024年4月22日至5月3日期间接受《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学校年度广东省学校就读学生学费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的申请,津贴的申请对象为在2023/2024学校年度就读于广东省学校非高等教育阶段的澳门居民学生,申请人可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个人帐户登入“一户通”网页版或手机应用程式提交申请(系统于澳门时间5月3日23:59:59关闭),逾期申请将不被接纳。有关“一户通”的资讯、应用程式下载及开户申请流程,可浏览以下网址:https://www.gov.mo/app/zh-hant/home。
每名学生的学费津贴金额将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费来确定。学前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上限为澳门元八千元,小学、初中及高中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上限为澳门元六千元。学习用品津贴金额为定额,学前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为澳门元一千一百五十元,小学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为澳门元一千四百五十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为澳门元一千七百元。
就读高中教育阶段的申请者,须于2024年7月至8月期间,修读由教青局组织,旨在加强学生对澳门政治、经济及文化等方面认识的课程,课时不少于十二小时,且出席率须达百分之八十,方可获发津贴。
有关津贴将于2024年10月起发放,款项将存入申请人的父母任一方、监护人或成年学生的澳门银行帐户内。
如对申请有疑问、遇有特别情况或需要协助者,可电邮gdras@dsedj.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83972512向教青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