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格者请尽快于3月15日前申请资助计划,争取无须缴纳2024年行车税
环境保护局
2024-03-06 12:10
  • 《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

  • 《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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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仍继续接受申请,因应缴纳2024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的期限至4月2日,环境保护局呼吁符合资格的车主于3月15日前尽早提出申请,局方会争取尽快完成审批,以便车主可于缴纳期限前完成办理送交老旧电单车或老旧柴油车出口等程序,从而无须缴纳有关车辆的2024年行车税。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素及保障居民健康,落实国家“双碳”目标,特区政府于2023年6月推出第二阶段的《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两项计划的第一申请期将于2024年5月31日结束,符合第一申请期申请资格的车主不可于第二申请期(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提出申请。

合资格人士可到以下三个地点提交申请:环境保护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2号至36号电力公司大楼一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有意申请者亦可透过环保局网页(www.dspa.gov.mo)、微信公众号或致电“环保热线”(2876 2626)查询资助计划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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