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职业税第一组M3/M4格式(雇员或散工名表)递交期限至2月29日,雇主无论有否聘请员工或商号有否营运,均须于上述法定期限内递交有关表格,逾期递交表格、不实或遗漏填报表格内容等都属行政违法,会被科处罚款。
电子渠道申报
雇主除可使用财政局之“电子服务”申报外,倘没有聘用员工或员工人数在20人或以下,以及没有“非金钱收益”及“不课税收益”,亦可利用财政局之移动应用程式“Macau Tax”办理申报,方便快捷。
除此之外,个人企业主持有的商号倘没有聘用员工,亦可使用本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透过设置于澳门和横琴的财政局自助服务机,或设置于澳门的身份证明局自助服务机提交没有雇员的“M3/M4名表”,毋须亲临财政局,方便快捷。
亲临办公地点递交
倘雇主选择递交M3/M4纸本表格,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财政局以下服务地点递交:
地点 |
办公时间 |
1. 南湾大马路财政局大楼地下 - 税务接待中心 |
星期一至五 |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税务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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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税务接待 |
查询请致电税务查询热线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