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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加强巡查食品制售场所 敦促做好新春食安管理

市政署
2024-02-07 17:34
  • 市政署提醒:观赏用盆栽年桔含有农药,切勿采摘进食

  • 市政署提醒:食用盆菜前一定要彻底煮熟及加热

  • 市政署提醒:所有海产肉类须彻底煮熟才可进食

  • 市政署提醒:食品发霉不能吃,应立即弃掉

  • 加强巡查监管食品制售场所

  • 持续进行食安宣导工作 辅助业界做好食安管理

  • 持续进行食安宣导工作 辅助业界做好食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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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食品安全及维护公共卫生,市政署于农历新年前对全澳零售及制作贺年食品的工场,以及餐厅、食肆等场所进行卫生巡查及宣导工作,敦促业界做好新春期间的客流评估及食安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爆发的风险。

加强食安巡查 派发卫生操作指南

市政署早前已联同消费者委员会,抽检市售贺年食品并公布检测结果,保障贺年食品的食用安全。近日,亦对全澳零售及制作贺年食品的食品工场及餐饮场所进行巡查及宣导工作。重点检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设施管理及食材状况,并向商户派发及讲解「卫生操作指南─贺年食品篇」、「卫生操作指南─温度与时间控制篇」、「卫生操作指南─个人卫生篇」宣传单张,指导业界做好食品采购、制作、贮存、销售等环节的各项食安及卫生操作,尤其提醒应做好客流高峰期的食安评估,妥善处理食物,降低食源性疾病爆发的风险。

勿供应未依法检疫食材 否则可被检控

临近新年,市场对食材需求大增,市政署呼吁食品业界须向可靠的供应商采购食材,切勿购买、供应未依法进行检疫的食品、食材。根据《食品安全法》,违者最高可被判处五年徒刑或被科处最高六百日罚金;如属行政违法行为,将可被科处澳门元五万元至六十万元的罚款。另外,应按所需合理购买避免囤积,注意食品保质期限,并妥善保存食材,确保所供应食品卫生安全。

呼吁市民注意节日期间的个人食品安全

市政署提醒市民,在节日期间要注意个人食品安全,尤其不应将糕点、剩余的餸菜在室温下置放过长时间;倘发现发霉或其他异常状况,应停止食用并弃掉。外出进食火锅或自助餐时,应以不同的餐具盛载或夹取生、熟食物,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物彻底煮熟后才可进食,亦应避免使用生鸡蛋作为火锅沾酱食用。在进食盆菜前,务必翻热至中心温度达摄氏七十五度或以上。只供观赏的贺年盆桔,其栽种条件、农药使用要求与食用蔬果存有一定差异,市民不应采摘作直接或加工腌制食用。此外,市民亦应注意均衡饮食,避免进食过量炸油角、煎堆、年糕、糖果等贺年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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