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仍继续接受申请,因应近日已开始缴纳2024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环境保护局呼吁符合资格的车主可考虑于近期尽早提出申请,以便可于缴纳期限前完成办理送交老旧电单车或老旧柴油车出口等程序,从而无须缴纳有关车辆的2024年行车税。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素及保障居民健康,落实国家“双碳”目标,特区政府于2023年6月推出第二阶段的《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两项计划的第一申请期将于2024年5月31日结束,符合第一申请期申请资格的车主不可于第二申请期(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提出申请。
《淘汰老旧摩托车并置换新电动摩托车资助计划》的第一申请期资助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或之前注册或登记的老旧电单车车主,但不包括于2023年5月22日或之后重新注册的老旧电单车。资助金额为澳门元三千五百元,以及可同时获豁免拟置换的新电动电单车之试验号牌和首次注册费用,即资助和豁免费用最高可达澳门元八千八百元,另根据本澳现行相关法例,电动电单车可获豁免机动车辆税及无需缴纳行车税。
《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的第一申请期资助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或之前注册及登记的老旧柴油车车主,但不包括于2023年5月22日或之后重新注册的老旧柴油车。按照有关车辆的分类及规格,可获批给的资助金额由澳门元二万五千元至十五万五千元。
上述合资格人士可到以下三个地点提交申请:环境保护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2号至36号电力公司大楼一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有意申请者亦可透过环保局网页(www.dspa.gov.mo)、微信公众号或致电“环保热线”(2876 2626)查询资助计划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