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23号法律《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以下简称《控酒法》)自今年11月5日起生效,卫生局防控烟酒办公室(下简称控烟酒办)执法人员于今(5)日凌晨零时起与治安警察局展开首次联合执法行动,早上8时起,卫生局执法人员亦开始进行常规巡查。截至下午4时,执法人员重点巡查零售商店、食肆及未成年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共164间;期间,发现1宗涉嫌违反《控酒法》的个案,涉事餐厅涉嫌向 2名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饮料,卫生局已开立卷宗跟进;同时,控烟酒办共接获5通举报及查询热线电话,其中查询个案4宗及1 个意见提供。截至下午4时,没有发现因未有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标志、酒精饮料广告未标明警语的违法个案。综观过去16个小时的巡查整体结果,商户对《控酒法》的了解和遵守情况良好,执法顺利。
卫生局再次提醒公众应遵守《控酒法》规定,包括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即未满18岁人士)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如对购买者或被提供酒精饮料的人士的年龄有怀疑,在销售或提供前须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如未能确认对方的年龄或对其年龄有怀疑,则推定其为未成年人并应拒绝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予对方。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地方,须以显眼方式张贴经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标志;同时规定,属提供自助服务的商业场所须划定及清晰标示陈列酒精饮料及非酒精饮料的区域,而酒精饮料的广告,应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标明警语,并呼吁相关业界遵守法规。
为确保《控酒法》有效实施和执行,卫生局在法律生效前已全方位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对内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制订内部指引及规章制度,亦拜访治安警察局、旅游局及市政署三个监察执法实体,制定协作机制,开展各执法实体监察人员的培训课程;对外,为加深社会各界认识新法,亦大力进行宣传讲解工作,包括联同各界合共33个成员组成澳门控酒联盟;针对相关业界及公众举办了8场讲解会;拜访了 11个机构和团体,宣讲《控酒法》内容及听取意见;已制作一系列宣传包括:灯柱旗和户外广告、法律规定标志及警语的贴纸、宣传单张及海报;在电视、电台及巴士车厢播放宣传片;制作控酒图文包、业界指引及酒精危害资讯,并上载到‶控酒资讯网″,方便公众查阅(详情浏览http://www.ssm.gov.mo/alcoholcontrol 亦可扫描附图的二维码)。此外,亦安排于中小学举辨《控酒法》内容的专题讲座。在《控酒法》生效前,已陆续派员落区向约5,300间零售业商户及餐饮场所派发法定标志和宣传单张,并即场指导及为商户讲解法律要求。未来,卫生局将继续结合线上线下等多途径、多平台及全方位加强宣传推广工作,不断加深社会各界认识新法,并持续协助业界配合及遵守法律中的相关规定。
卫生局再次呼吁社会各界配合和支持《控酒法》的实施,避免因不清楚法律规定而误触法网。倘居民目睹不法事实或对《控酒法》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举报及查询热线:28556789,任何举报均会获保密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