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地球物理气象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为配合社会发展需要,回应居民对气象服务的诉求,提升本澳气象及地球物理工作的质量,特区政府优化地球物理暨气象局的职能配置,重组架构及人员编制。为此,制定本行政法规。
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地球物理气象局设一名局长及一名副局长,由现时四处五组调整为两厅六处。其中,两厅分别为“气象及预警厅”及“地球物理及监测规划厅”,两厅各设有两个处,其余两处直属局级领导。
法规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