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于今日(10日)发布了配套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备案办法》),以进一步明确澳门药剂师、中药师、中医生及药房技术助理在深合区执业的备案程序、申请材料、岗前培训及考核、继续教育等要求。
《管理规定》允许上述专业人员在深合区药品零售单位(社区药房)执业及开办药店。《备案办法》对应《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将与《管理规定》同步于本年8月1日生效,以推动《管理规定》有效落地实施。
助了解深合区执业及开办药店规范
为让澳门药剂师、中药师、中医生及药房技术助理、业界及其他有兴趣的居民更深入及全面地了解深合区执业政策的内容、细则及规范,药物监督管理局将联同深合区商事服务局于7月16日(星期日)下午三时至五时假澳门科学馆会议中心举办说明座谈会,届时将详细介绍及说明《管理规定》及《备案办法》细则性内容,并讲解在深合区开办药店的相关资讯,同场设有答问环节,现场解答参会人员的疑问。
上述专业人员及有兴趣人士可自即日起透过药物监督管理局网站连结报名( https://app.isaf.gov.mo/seminar/hengqinPracticing ),截止报名日期为7月13日。报名先到先得,成功报名者将收到电话短讯通知。
居民如有查询,可致电85983522(办公时间)或85983504(24小时电话录音)与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