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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递交收益申报书期限至四月十七日

财政局
2023-04-04 10:25
  • 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收益申报(具适当编制会计)_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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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自由及专门职业)须于4月15日前递交M/5格式申报书,载明2022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基于4月15日为非办公日,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延至4月17日。

三个地点递交申报书

财政局呼吁仍未递交上述收益申报书之纳税人,尽快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到下列地点递交:

(一)南湾财政局大楼阁楼-第二服务中心;

(二)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税务接待;

(三)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税务接待。

为减少轮候时间,纳税人可透过“一户通”APP的“服务柜枱取筹及预约”或网页(http://booking.gov.mo)预约办理递交申报书。

如有疑问,请致电税务查询热线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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