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公共图书馆推出图书递送服务
文化局
2020-12-15 16:55
  • 申请团体选定图书清单后,澳门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将按此整理书籍并进行外借手续。

  • 图书递送服务由澳门公共图书馆提供运输

  • 当图书送到团体指定地点后,须由团体代表签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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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辖下公共图书馆管理厅为响应特区政府“2016至2025年康复服务十年规划”的政策,且持续优化图书馆服务,便利尤其是有需要社群使用图书馆资源,以推动阅读风气,澳门公共图书馆推出图书递送服务,服务对象包括康复服务范畴的社福机构、澳门非牟利机构团体、学校等。目前已接获2所社福机构、2所学校以及1所老人院舍之服务申请,欢迎有需要团体申请服务。

是次服务主要面向残疾人士和澳门非牟利机构团体及学校,安排需借阅图书资料递送至相关团体的会址或居所,同时亦希望透过便利措施,促使图书资源的使用。早前,澳门公共图书馆已主动向澳门的康复服务范畴社福机构发函邀请使用服务。若澳门非牟利机构团体及学校有意申请,亦可以信函形式向澳门公共图书馆提出,申请成功开立帐户后,具十年使用服务之有效期,且可予以续期。

团体成功申请服务后,每当团体需要批量借阅图书时,团体须自选一间公共图书馆或中央书库,挑选可外借的图书资料,或于澳门公共图书馆之网上馆藏目录系统进行选取,及后澳门公共图书馆将安排递送图书资料至团体,过程简单便捷。每次外借图书资料上限为200项,借期由借出日起计60天。同时,若由康复服务范畴的社福机构所转介之残疾会员,图书馆亦可将图书资料递送至其居所,每次外借图书资料上限为5项,借期为借出日起计14天,可续借一次。

服务要求所外借的图书资料必须免费借阅给该团体之会员或学生使用,团体亦有责任保管所借之图书资料,如逾期归还、毁损或遗失,须按公共图书馆规章处理。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2837 7117,或浏览澳门公共图书馆网页www.library.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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