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取消对曾到乌鲁木齐的入境人士采取 14 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2020-09-03 17:05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乌鲁木齐的最新疫情发展,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0年9月4日零时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乌鲁木齐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措施。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政府资讯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