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0)天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并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坚决支持和拥护中央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社会稳定所作出的这一重要举措。
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是确保“一国两制”成功落实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中央依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定,既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管理体制和执行机制的建设和不断健全,并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维护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香港、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澳门特别行政区自2009年初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以来,澳门特区政府有序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和配套立法工作。2018年,澳门特区政府成立统筹和协调执行本澳维护国家安全事务的机构——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国家安全取得了良好成效,也为继续深入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澳门回归祖国以来,澳门特区政府团结社会各界弘扬爱国爱澳优良传统,坚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推进“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应有义务。澳门特区政府所开展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取得了理想的效果,透过有效防范和抵御外部势力的干预,切实维护了中央对澳门的全面管治权和澳门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及独立司法权,澳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发展、居民安居乐业。
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特区安全。澳门特区政府将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健全和完善本澳维护国家安全体系所需的国安配套立法,并做好相关执法部署,持续提升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凝聚各界力量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推动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同时,也与香港特区政府就相关制度及执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强联系交流,以利两地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共同为“一国两制”构筑更牢固的安全基础,确保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与港澳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