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第54/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修改第32/2018号行政法规《回收业设备及车辆资助计划》的资助设备附件,以及将资助上限由150万澳门元提升至300万澳门元。
特区政府在2018年11月26日推出《回收业设备及车辆资助计划》,资助回收业购买经营活动所需要的部分设备,以提升业界技术能力及促进业界持续发展,申请期至2020年11月25日。是次修改亦包括“可获资助的回收业设备及车辆”附件,资助范围增加了重型货车、货车配件、挖掘机及其配件等。
上述修改自本年4月1日起生效,有意申请者可透过环境保护局网页(www.dspa.gov.mo)查阅申请详情,亦可致电“环保热线”(2876 2626)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