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于2019年11月8日就《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举行专业界别专场咨询会,听取都市更新委员会、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业界及物业管理业界等多个专业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咨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主持,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规划厅厅长麦达尧、房屋局研究厅厅长任利凌及法务局法规草拟二处处长梁颖妍出席。来自8个专业团体的代表逾50人出席了咨询会。
发言者普遍认同推动都市更新有助改善居民的生活质素和社区环境,并对由都更公司主导抑或都更公司与私人发展商共同推动都市更新工作、重建楼宇业权百分比的订定、片区式或单幢式发展重建等议题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发言者亦认同政府制定都市更新主体法律制度时引入多元化的补偿措施,从不同情况,不同个案提供不同的重建诱因,例如:容许楼宇放高以弥补建筑费、对非居住用途不动产提供更具弹性的补偿等。
政府代表感谢各专业团体的出席,并就发言者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回应,强调处理都市更新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充分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以灵活弹性的方式处理不同的重建个案,保障业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对于目前的咨询方案,希望社会界能集思广益,建言献策,让政府可以在广纳民意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工作,使都市更新的步伐能更加坚实稳健。
《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期至12月9日,最后一场公众咨询会将于11月11日晚上8时在科学馆会议厅举行,有兴趣的市民透过网页(www.dsaj.gov.mo/cc.html)或电话(8795 7185)报名,亦欢迎市民在咨询期内透过网站或以电邮、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