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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纲要法》公开咨询欢迎公众踊跃参与发表意见

警察总局
2018-07-10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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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四十五天的《民防纲要法》公开咨询由2018年6月28至8月11日展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于咨询期内将举办七场咨询会,当中四场的对象为公共部门、民防架构成员、社会团体、教育机构及业界代表等,另外三场对象为全澳市民,欢迎各界人士于公开咨询期内踊跃发表意见或建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迄今举行了四场团体咨询会,分别于7 月2日、3日、5日及6日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大楼礼堂进行,约380名来自民防架构成员、公共部门、社会团体、义工机构、医疗业界、教育团体及相关学校、物管、建筑工程、运输业、旅游、酒店及博彩业等代表出席。咨询会上收获众多提问和宝贵意见,政府将全面归纳和整理收集到的意见,陆续展开相关修法工作。

此外,政府将于7月17日起,在澳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举办三场公众咨询会,详情如下:

第一场:

日期: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

时间:晚上8时至10时

地点: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中午12时止

第二场:

日期: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

时间:晚上8时至10时

地点: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时止

第三场:

日期: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

时间:下午3时至5时

地点: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中午12时止

有意出席咨询会的人士,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798 7678,或透过警察总局专题网页(http://www.spu.gov.mo/ch/leibasespc),报名预留座位。

欢迎市民就咨询文本所列出有关《民防纲要法》的修订建议提出意见,并于8月11日或以前,透过下列方式,就咨询文本的内容提出建议或意见:

信函方式:邮寄或直接送交澳门南湾大马路730-804号中华广场7楼A至C座警察总局。

电子方式:透过警察总局网站(http://www.spu.gov.mo/ch/leibasespc)专页发表意见或建议。

电话及传真方式:致电28267286或传真至28330735提供意见或建议。

提交书面建议或意见的市民,请于有关文件的封面或开首处,注明“关于制定民防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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