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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将接受申请

文化局
2018-05-17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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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年度“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将于六月十九日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七月六日。

资助范畴包括文化遗产保护或研究、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影视、设计、动漫、艺术行政、文学、文化研究、艺术教育或其他文化创意产业的学位课程,凡已获外地高等院校录取修读上述范畴的学士/硕士学位课程、且于澳门公立或私立学校就读不少于四年(不包括幼儿教育课程)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均可提交申请。成功获得文化局资助的申请者,将按修读之学位及就读地区获发放定额资助。

申请表格及有关详情可于文化局网站(www.icm.gov.mo)下载,或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索取,亦可透过“各公共部门奖助贷学金及资助服务平台”(www.bolsas.gov.mo)查阅及填报资料,并在完成填报资料后自行打印申请表格。有意者请于上述申请期内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递交申请,收件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八三九九六六一四或八三九九六八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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