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联同交通事务局打击的士违规之行动,如下:
打击的士违规 |
三月份 |
滥收车资 |
290宗 (约占54.5%) |
拒载 |
131宗 (约占24.6%) |
其他违规情况 |
111宗 (约占20.9%) |
合计: |
532宗 |
按数据显示,其中滥收车资及拒载行为在整体检控量所占比例较大(共421宗,约79.1%)。另外,共票控18宗经营“白牌车”行为。
警方重申,将持续打击的士的各种违规行为,提供的士载客服务之从业员理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及《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为市民提供合法的接载服务。另外,经营“白牌车”属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部门,定必依法执法,秉公处理各宗违法个案。
治安警察局会继续配合相关职权部门,持续打击的士及“白牌车”违规行为,确保市民和旅客的权利和安全,维护澳门旅游形象。业界和市民旅客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主动致电治安警察局交通厅2837 4214、交通事务局8866 6363,或电邮psp-info@fsm.gov.mo、info@dsat.gov.mo,提供资料,以便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