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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与民政总署联合检获走私鲜活食材

市政署 / 澳门海关
2017-11-3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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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海关与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连日在本澳市内采取联合行动,查获本澳7间食肆、1间食品厂及2个菜檔涉嫌销售及走私未经检疫食材,共检获蔬菜254公斤及肉类20公斤。

海关与民署食安中心的联合行动于十一月二十四日、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进行,期间分别查获7间食肆、1间食品厂及2个菜檔涉嫌销售及走私未经检疫食材。民政总署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对涉案食肆及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诉,如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处五年徒刑或被科处最高六百日罚金;如相关行为属行政违法,将可被科处澳门币五万元至六十万元的罚款。

海关与民署食安中心将持续打击来历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加强巡查本澳食肆及贩卖食材地点,透过不同渠道打击非法走私食材活动,以保障本地区的食品安全。海关及民署同时呼吁,市民若怀疑有食肆购买来历不明的肉类、家禽、蔬菜作为食材,或发现有非法进口肉类、蔬菜收集点时,请即向海关或食安中心举报。海关热线2896 5001、民署食安专线2833 8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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