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停车场驻场注销安排明最后 车辆8日内未移走按滥泊处理
交通事务局
2017-09-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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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务局派员于栢乐停车场、快达楼停车场及丽都停车场协助车主办理注销车辆手续的安排将于明(10日)结束,如有关车主在驻场结束翌日起计八日内未完成注销手续及移走车辆,局方将按既定程序处理,即连续停泊逾八日将被视为滥泊,局方可将有关车辆拖走并存放于存车场内。另外,青怡大厦停车场的驻场安排则于9月13日(周三)结束,呼吁有关车主留意。待上述安排结束后,车主仍可于办公时间内前往交通事务局辖下三个服务专区办理注销手续,倘车主拟申报有关受浸或受压毁的事实,须于9月18日(周一)或之前办理注销手续。如欲瞭解详情,可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或浏览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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