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指定地点不能固定摆放图文宣传品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2017-09-0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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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提醒各候选名单在张贴图文宣传品时,须符合第 1 ∕CAEAL∕2017号指引第4点关于图文宣传品定义及4类指定张贴地点的规定。

考虑到选管会已提供19个竞选活动场地,让各候选名单进行竞选宣传,而在进行活动期间,这些地点亦被列作可张贴图文宣传品。而在其他地点包括街道上进行非集会性的竞选宣传时,不能张贴及不能以任何形式把图文宣传品固定摆放,包括易拉架及旗帜等,以符合该指引对张贴图文宣传品的定义及要求。

第 1 ∕CAEAL∕2017号指引第4点规定,图文宣传品的张贴包括以公众能清楚看见的方式设置的海报、候选人图片、招牌、壁报、 宣言、告示及任何其他竞选宣传工具;同时亦列出4类指定张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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