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在网页内公布“存凭有理 - 2017"抽奖活动的得奖名单,接近3,600人次参加了该活动,得奖者可于9月15日前办理领奖手续。
为培养居民消费后“取发票 留发票”的习惯,消委会连续第四年举办“存凭有理"活动,参加该活动的人次持续增加,今年录得的3,585人次比上一年增加六成,反映该活动持续举办已发挥其广泛推广作用,让更多居民认识消费后向商号索取发票、保留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是消费者自我保护的其中重要举措。消委会表示,会继续举办“存凭有理"或同类活动,深化消费维权的教育工作。
消委会执委会成员日前主持抽奖,经电脑随机抽出各奖项的得奖者,得奖名单已上载消委会网页外,得奖者亦可在收到确认得奖电话短讯后,于9月15日或之前带同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得奖发票正本亲身到消委会办理领奖手续(若需要代领,代领者须同时出示得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领奖授权书正本及代领者之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
“存凭有理 - 2017"抽奖活动的得奖名单已上载于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供参加者浏览。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