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6年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08.86)按年上升1.44%,升幅较11月(+1.53%)少0.09个百分点;全年通胀率为2.37%,较2015年的4.56%进一步回落。
在各大类价格指数中,占住户开支比重最大的食物及非酒精饮品大类按年上升1.85%;烟酒、教育及交通大类亦分别上升7.92%、7.38%及6.69%。另一方面,通讯(-1.92%)、住屋及燃料(-1.45%)和康乐及文化(-0.39%)大类则录得跌幅。甲类(108.97)及乙类(107.96)消费物价指数按年上升1.33%及2.42%。
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17%。冬季衣履应市,旅行团收费、机票及汽油价格调升,带动衣履、康乐及文化和交通大类的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3.00%、1.41%及0.81%。另一方面,杂项商品及服务和烟酒的价格指数下跌0.80%及0.62%,主要是金饰及酒精饮品价格下调所致,而蔬果价格回落,令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按月下跌0.17%。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19%及0.01%。
2016年第4季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108.63)按年上升1.43%,按季亦上升0.39%;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录得1.30%及2.59%的升幅。
全年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为108.23,较2015年上升2.37%,通胀主要由车位租金、外出用膳、汽车价格、大厦管理费及香烟售价上调所带动,合共推高全年通胀率1.77个百分点。按大类划分,指数升幅较显着的为烟酒(+21.73%)、教育(+8.39%)及交通(+6.99%),而衣履及通讯价格指数则分别下跌2.33%及0.90%。全年的甲类(108.35)及乙类(107.20)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上升2.30%及2.98%。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