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有效地对传染病进行监测,掌握传染病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流行趋势,卫生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强制申报机制》,规定公共或私人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作出首次诊断的医生或填写死亡证明书的医生和作出实验室诊断的技术人员有义务在法定时间内向卫生局申报其在履行职务时所发现的传染病个案。现时,共有44类疾病需作出申报,而卫生局会对收集的申报数据作出分析评估,制定和调整相关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同时,卫生局亦会每月公布相关监测数据,让公众掌握澳门的传染病发展趋势。2016年10月,卫生局共录得409例强制申报疾病病例,其中变化较明显的疾病分别为:诺如病毒感染病例(63例)较去年同期及上月增加;流行性感冒病例(85例) 较去年同月增加,较上月减少;猩红热病例(20例)与去年同月相若,较上月增加;水痘病例(38例)、肠病毒感染病例(153例)及腮腺炎病例(6例)则较去年同期及上月的病例减少。
另外, 10月共录得27例肺结核病例申报,较去年同期减少;1例输入性登革热病例及5例爱滋病病例申报,较去年同期增加。
有关详情可查阅卫生局网页(http://www.ssm.gov.mo)或致电热线电话287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