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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与电的签署特别的士客运业务合同

交通事务局
2016-09-2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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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与「澳门电召的士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为期8年的特别的士客运业务公证合同,该公司将由2017年4月1日起提供合同订定的特别的士服务。

签署仪式今日(22日)假财政局举行,由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代表特区政府与「澳门电召的士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签署。按照合同,「澳门电召的士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须于2017年4月1日起提供特别的士客运业务,为期8年。

该公司同时须提供不少于5部无障碍的士及10部大型的士,以回应社会对特别的士服务及无障碍的士服务的需求,并提供电话、手机应用程式及网页形式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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