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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提醒交表期限

财政局
2016-03-2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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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补充税B组纳税人、从多于一位雇主处取得收益的职业税第一组纳税人以及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须于3月31日前递交2015年度所得补充税M/1收益申报书、职业税M/5收益申报书。

为免纳税人于法定期限临近前才申报,以致轮候时间过长,现提醒纳税人应尽早于办公时间内到下列地点递交;而财政局“电子服务” 用户可透过网上系统交表,同时亦须遵守法定交表期限。

南湾财政局大楼第二服务中心及氹仔接待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9:00)

星期五(9:00至18:45)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星

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8:00)

税务咨询中心电话: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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