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7.36,按年上升3.81%,高于2015年12月份的升幅(+3.73%)。1月份升幅主要由蔬菜价格飙升,以及外出用膳收费、住屋及车位租金上调所带动。
与去年1月比较,升幅较显着的为烟酒大类,按年上升39.11%;学费、家佣工资及车位租金上调,令教育、家居设备及用品和交通大类的价格指数亦分别上升8.91%、5.96%及5.95%。另一方面,衣履(-2.23%)及通讯(-1.26%)价格指数则录得跌幅。甲类(107.60)及乙类(105.30)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3.92%及2.87%。
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微升0.04%。香烟售价、住院服务费用和外出用膳收费上调,以及严寒天气导致蔬菜价格上扬,带动烟酒、医疗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1.03%、0.88%及0.54%;虽然住屋租金升幅放缓,但大厦管理服务费用上调,令住屋及燃料的价格指数按月上升0.34%。另一方面,冬季成衣减价促销、旅行团收费回落,致使衣履和康乐及文化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2.08%及1.80%。甲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06%,乙类则下跌0.10%。
至今年1月为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4.48%,烟酒(+20.55%)和住屋及燃料(+7.39%)的价格指数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录得4.76%及3.55%的升幅。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