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2016年度社屋租户分级式租金豁免措施

房屋局
2015-10-20 18:26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房屋局将于2016年度实行社会房屋租户分级式租金豁免措施,不超过社屋收入上限的租户获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元,超出收入上限但未超出一倍的租户获豁免1,000元,超出收入上限一倍的租户不获豁免租金,作为超收入户及富户处理的短期方案,藉此加强推动超收入户自行退回所租赁的社屋单位。

社屋超收入户及富户之处理备受社会关注,长远有必要检讨及修改现行社屋法例,优化退场机制,令社屋资源更有效运用。因此,房屋局已开展社屋法律制度检讨工作,并透过已于今年进行的修订《社会房屋法律制度》咨询文本,提出对超收入户及富户之定义及处理方案建议,供社会提出意见。

于修法前,对于超收入户及富户退场机制之短期处理方案,则透过收窄豁免租金措施之受惠对象,符合社屋之目的,并藉此加强推动超收入户自行退回所租赁的社屋单位。

为此,房屋局将于2016年度实行社屋租户分级式租金豁免措施,详细如下:

请看附件!

按照上述分级式租金豁免措施,根据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社屋租户收入情况,预计共有10,521个租户可获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元;有909个租户可获豁免每月租金上限1,000元;有62个租户不获豁免,需缴付全额租金。

此豁免租金的方式于2016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为此,倘属需要交租的租户,必须于每月1日至18日期间缴交相应之租金,否则,按法例规定得缴付应付租金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