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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离岛办事处正式投入服务

房屋局
2015-05-0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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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氹仔湖畔大厦的“房屋局离岛办事处”(下称“办事处”)今(6)日举行开幕仪式。办事处自今年3月初陆续投入服务以来,已因应房屋局工作范畴扩展服务,除提供原有楼宇管理服务外,亦于4月起增设房地产中介业务。房屋局期望藉办事处的设立,更好服务离岛区的居民。

“房屋局离岛办事处开幕仪式”今日早上11时假氹仔湖畔大厦举行,由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及房屋局局长杨锦华主持。

房屋局局长杨锦华致辞时表示,办事处于今年3月初陆续投入服务,由原来的“楼宇管理服务中心”易名为“房屋局离岛办事处”,主要因应房屋局工作范畴扩展,除提供楼宇管理服务外,亦于4月起增设房地产中介业务,加大向离岛区居民提供支援及辅助。

现时办事处的服务范畴包括:为召开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俗 称:业主大会)及筹组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及辅助、经济房屋监察及协调楼宇管理的纠纷、楼宇维修基金各项计划申请及渗漏水求助问题的处理工作,以及接收与处理市民对房地产中介监察业务之投诉等。办事处设有接待空间、多个会谈室及多功能会议室,既可提供予大厦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司及业主用作召开分层所有人大会,亦可作为本局或借予民间社团机构举办有关楼宇管理的活动或培训工作。

随着办事处投入使用,将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咨询及反映意见的途径,有效推进离岛区楼宇管理社区化,更好地提供房地产中介监察业务的服务。

办事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00-13:00,14:30-17:45)、周五(9:00-13:00,14:30-17:30) (公众假期除外),欲了解有关内容,市民可致电28500370或浏览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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