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已完成第四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的委任工作,下列十一位人士已接受邀请将出任行政会成员:陈海帆、梁庆庭、廖泽云、马有礼、欧安利、郑志强、陈明金、何雪卿、黄如楷、林金城、陈泽武。有关的行政命令将于12月20日公布,十一名行政会委员并于同日宣誓就职。
行政会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行政长官崔世安深信所委任的委员均能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尽忠职守,廉洁奉公,积极推动「一国两制」的落实,竭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