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于2014年10月22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第二组)公布了第01/2014号许可,关于以简易方式对车辆定位装置及系统处理的个人资料履行通知义务。
在该许可订定的范围内,各公私营实体以车辆定位装置及系统处理个人资料,可以简易方式向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履行通知义务,作出通知时应填写《以车辆定位装置及系统处理个人资料简易通知表 (首次申请)》,又或可于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网页www.gpdp.gov.mo进行网上填写。
另外,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将联同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向公众举办上述许可的讲解会,详情请留意报章上公布的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