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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局提示残津受益人尽快办理生存证明

社会工作局
2014-08-0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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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局提醒2013年度残疾津贴受益人,倘尚未办理生存证明,须尽快办理有关手续,以便收取现金分享款项。

社会工作局自本年起,协助特区政府以银行自动转帐方式,分批向2013年度残疾津贴受益人发放现金分享款项。7月4日,已向大部分办理了生存证明的受益人发放现金分享款项。目前,尚余400多人未办理生存证明,其现金分享的发放安排如下:

(* 请参阅附件!)

另外, 倘属2014年度残疾津贴受益人,则沿用现金分享支票形式收取款项。如有查询,可致电2836 7878。

附件
1)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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