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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署年度准照续期申请期限本周五届满

市政署
2014-02-24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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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总署发出之年度准照,办理续期申请之期限于本周五(二月二十八日)届满,民署呼吁未办理续期之准照持有人尽快办理,逾期者须缴交附加费。另外,获豁免年度准照费用的人士,亦须在期限内为准照续期。倘逾期超越九十天,有关准照将被注销。

根据民署资料截至二月二十一日,各类准照之续期进度如下:

请看附件!

逾期办理准照续期者,须按如下比例缴交附加费:

•于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补交,须缴交准照费用30%的附加费;

•于期限届满后六十日内补交,须缴交准照费用60%的附加费;

•于期限届满后九十日内补交,须缴交准照费用100%的附加费。

上述各类准照之续期可于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二字楼民政总署综合服务中心、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黑桥街平民新村75K号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及三盏灯5号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三字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照常办公。查询可致电民政总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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