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局将从9月23日至10月25日就《出版法》修订建议草案展开为期33天的公开咨询,期望透过是次咨询,进一步集思广益,继续完善修订《出版法》草案文本内容。
新闻局局长陈致平在今(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出版法》修订建议草案的公开咨询安排及咨询文本。
他表示,《出版法》修订建议草案的公开咨询按照《公共政策咨询规范性指引》规定开展,咨询期内将举行5场面向媒体机构、传媒组织代表、记者、编辑的业界咨询专场及一场公众咨询场。
陈致平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出版法》修订建议草案由6个章节合共44条条文组成,内容是参考新闻业界及公众在修法准备阶段中所表达的修法方向意见,按照「只删不增」原则,取消「出版委员会」及《新闻工作者通则》相关条文,以及配合基本法、《回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用词及规定、修正中葡文翻译不准确等几个方向,对原法律作出技术修订建议,其他内容维持不变,继续体现法律保障新闻工作者权利的精神和原则。
具体而言,为解决法律条文未完全落实的问题,修订建议草案删除了「出版委员会」及《新闻工作者通则》相关条文;因应《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规定废止不适用的条文;删除原文本的过渡性质的条文;处理了原法律与《回归法》、《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司法组织纲要法》等法典法律适应化的词句;对部份条文的中文行文或中葡文的翻译问题进行了修订。
陈致平回顾《出版法》的修订工作,特区政府于2010年3月宣布启动有关的修法程序,随后经过学术机构的文献研究、商议式民意调查,以及透过各种渠道收集业界对修法的意见后,新闻局于去年9月公布了前期准备工作阶段中收集到的传媒和市民意见,以及修法建议的方向,随即着手跟进草拟《出版法》修订建议文本,并完成了咨询文本的制作。
他续说,咨询期内欢迎业界及公众,透过不同途径积极表达意见。咨询期结束后,新闻局将会分析整理咨询过程中收集的意见,编制咨询总结报告,并会按照《公共政策咨询规范性指引》规定公布总结报告。草案经修订后,将交由相关法务部门跟进及行政会讨论,之后再提交予立法会审议。
咨询文本主要内容包括:对法律修订工作的概述、建议的草案文本介绍、咨询时间及递交意见的方式、已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资料。文本可于新闻局网页(www.gcs.gov.mo)下载,或在水坑尾的政府资讯中心、黑沙环新街的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氹仔黑桥街的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或新闻局索取。
9月23日至10月25日的咨询期内,将分别于10月3、4、7、9和12日举行五场业界咨询专场,新闻局会按过往模式通知及安排业界咨询专场的事宜;至于10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新闻局举行的公众咨询场,基于场地座位有限,有兴趣参加的市民在10月8日前须预先登记留座,可透过致电8396 1119、到新闻局网页下载表格填妥后再传真2871 8916,或直接到新闻局网页作网上登记,以及于报名时指明会否在咨询场上表达意见。
除咨询场外,新闻局亦设有网上提供意见,或网上下载意见表填妥后传真2871 8916 或电邮至consulta@gcs.gov.mo,以及邮寄或亲身到本局递交等不同途径,方便其他未能参与咨询专场的业界及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