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氹仔北安码头的扩建规划设计及财务安排》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发现作为主责部门的建设发展办公室(下称“建设办”)自2006年至2009年所建议的扩建方案,最终需要投入的公帑比原方案大为增加,却没有深入研究北安码头未来的发展需要,同时未有按照日后客流量的预计情况作出贴合实际需求的估算,致使北安码头落成后规模是否能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衍生规模过大或过少所造成的低使用率或不敷应用的风险。此外,建设办没有对北安码头作整体开支估算,除影响日后的财务安排及整体开支的管理外,特区政府在审批扩建方案时也无法掌握项目整体所涉及的大概金额,难以从经济效益的角度作出最适当的决策。
审计报告指出,特区政府在2006年把北安码头计划由原来的辅助性质定位提升为对外的重要口岸,并把工程交由建设办执行,期间建设办在2007年以1.73亿澳门元兴建了氹仔临时客运码头,并表示在北安码头正式启用后,氹仔临时客运码头会被拆卸,但会保留当中的永久平台作为北安码头的一部份,用于兴建消防站等设施。其后建设办持续开展扩建码头的规划设计工作,直至2009年4月完成最终规模的修订。与2005年北安码头的原工程比较,扩建后的设计规模,其总建筑面积由原先约10.72万平方米增至约36.29万平方米,400人客船泊位由8个增至16个,并新增3个1 200人客船泊位及1个直升机坪,反映北安码头的规模较原工程出现重大的改变。建造费用方面,则由原工程预计的5.83亿澳门元增加至扩建工程后的约32.84亿澳门元,增幅逾5倍。北安码头的竣工时间,亦由原工程预计的2007年初,延至扩建工程后的2013年中。
对于规模转变庞大的北安码头扩建设计工作,建设办的三个主要依据是尽量不影响2005年已开展的原工程,配合船公司对航线的申请要求,以及尽用码头占地及「港池」面积等的原则来订定。审计报告指出,根据第68/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建设办的主要职能之一是需对大型建设项目的开展作深入分析,而根据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发出的工程专业指引及一般管理原则,工程项目进行的第一步便是确立该项目的用途、需求及目的。审计报告指建设办理应先确立北安码头的实际旅客流量需求,才能科学地拟定项目的规模。但是次审查却发现建设办在整个扩建设计过程中,均没有进行深入研究以估算北安码头的未来旅客流量,未能确保设计过程已充分考虑以下两个重要因素:1) 其他大型交通基建对码头所带来的分流影响,包括现存的「外港码头」及正在兴建的「港珠澳大桥」;2) 以分段建设营运方式进行扩建工程,以达更佳经济效益的可行性。因此,作为澳门未来重要海上口岸的北安码头,在落成后能否满足实际需求或是出现规模过大而导致浪费,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审计报告又指出,建设办在整个北安码头扩建过程中,包括每次就修改设计规模上呈建议书供上级批准时,以及申请行政当局「投资与发展计划」(PIDDA)的预算资料中,均没有为建造北安码头所需的开支进行整体估算。在欠缺此重要财务资料下,决策者无法掌握项目获批后所需的整体开支规模的估算,因此也难以考量项目的经济效益。同时,亦令日后执行开支规模控制及成本管理时失去了重要的参考依据。除了使当局未能掌握全面的资料,以更妥善地调配公共资源外,更重要是影响特区政府未能按上述资料掌握将来整体「投资与发展计划」(PIDDA)开支的规模,以作为长远施政的重要参考。
报告就上述问题向建设办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并在综合评论中指出,现时公共部门在规划大型基建工程前,普遍欠缺为项目作出全面及科学整体开支估算的意识,除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以往曾公布的审计报告包括《轻轨系统——第一阶段》、《轻轨系统——第二阶段》及《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费用估算》等,均已指出整体估算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审计署重申,各公共部门应汲取经验,为工程项目在前期阶段进行科学、贴近现实的整体开支估算。
报告已呈送行政长官。公众可于审计署网站(http://www.ca.gov.mo)下载报告全文,或于明(16)日办公时间到本署免费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