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 将接受申请

文化局
2013-04-29 15:44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为培养优秀文化人才的施政方针,文化局特设“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目的是向本澳有志于文化艺术事业,并已获中国内地、台湾、亚洲及欧美等地区的高等院校文化艺术科系学士或硕士学位课程,所录取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提供学习资助,计划将于六月十日至七月十二日接受申请。

“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的主要资助范畴为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及文化遗产。凡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有意到外地进修此四大范畴并已获录取者,以及未获得本澳任何公共资源提供奖/助学金之人士,均可提交申请。成功获文化局资助学习的申请者,将按其修读之学位及所就读地区发放定额资助。

文化局将从个人综合条件、施政方针、就读学院和科系,以及本澳人才需求四方面作出综合评审。每年将资助约五十位新申请者修读上述范畴的学士或硕士学位课程。有关申请须知及报名方式,可留意文化局网站www.icm.gov.mo之公布。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