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接获治安警察局转介个案,内容指于本月27日,治安警察局第三警务警司处警员在城市日大马路【万利酒店】附近,缉获一名男子正在向途人兜售手表,并即场在嫌犯身上查获五只名牌手表,包括有“VACHERON CONSTANTIN”、“CARTIER”及“ROLEX”等品牌。有关物品外观粗糙、品质差劣,怀疑冒牌手表,于是将案件交由海关接手调查。
海关根据治安警察局提供资料,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将有关查获的冒牌手表交鉴定人进行鉴定后,证实有关手表为侵权物品。有关冒牌手表在内地购入,购入价为壹百元至三百元人民币不等,正货每件市值约为澳门币陆万至捌万元。该名嫌犯姓易,年龄为三十八岁。
海关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条及第7/2005号法律修改第6/96/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28条第1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控告该名人仕,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罚金。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853) 2896 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