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今(19)日重申,特区政府在严格遵守司法独立这一宪制原则上,定会尽力支持司法机构的工作;同时,政府始终坚持依法施政和依法行政,这是维护澳门作为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
陈丽敏傍晚出席公开活动后,向传媒回应近日有关司法界和法律界对行政当局的建议时表示,特区政府明年的施政方针中,会加大力度支持司法机关的软硬体建设,包括提升司法人员的培训、修改相关法律,以及优化司法人员的工作条件、保障和待遇等。她指出,特区政府始终坚守司法独立这一宪制原则,在此原则上必定尽力支持司法机构的工作。
她认同社会上有意见指行政当局在执法上需进一步加强,但强调自回归后,特区政府一直坚持依法施政和依法行政,未来亦会不断持续,因为这是维持澳门作为法治社会的一项核心价值,亦是特区政府及相关机构的职责所在。
针对有些政府部门执法不严和法律认知不足的批评,她回应指,明年施政方针会重点加强法律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认知,确保执法人员对法律精神和原意的理解,务求在工作上使法律得到准确执行,切实达至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和依法行政的大原则。同时,特区政府会持续和积极检讨,研究进一步完善的措施。
陈丽敏续称,特区近年发展迅速,社会需求亦更多元,不同利益持份者如认为行政当局的行政行为或决定损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按照《基本法》第36条的规定诉诸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基本法》赋予所有市民的基本权利和保障。
她表示,除了诉诸法律外,如果市民发现政府部门出现行政违法行为时,亦可透过现行制度向相关部门投诉,包括向廉政公署申诉;行政上诉方面,现时亦有一套完整机制。
她又指,特区政府在保障市民的司法诉讼权利上做了大量工作,例如早前获立法会通过的《司法援助一般制度》,旨在保障市民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去《基本法》赋予可诉诸法律的基本权利;虽然《司法援助一般制度》明年才正式实施,但现行的法律制度中也对此存有一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