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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金10月25日开始发放

社会工作局
2012-10-1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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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于2012年内满65岁的长者,均可向社会工作局提出敬老金申请。倘市民已成为受益人,不需重新提出申请,但于澳门地区以外居住的受益人,必须在每年8月31日前递交生存证明,方能于2012年10月25日获得发放。

敬老金发放金额每年为澳门币6,000元,申请表格可于社工局网页下载或亲临索取,手续费用全免。截至目前为止,符合领取敬老金的长者达51,569人,将发放之总金额为澳门币309,414,000元。本年度敬老金发放时间安排如下:

(* 请参阅附件!)

市民欲了解有关敬老金资料,可致电热线2836 6166,或向本局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查询,亦可浏览www.ias.gov.mo查询个人之敬老金发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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