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文咨会公布未送交年度总结报告法人名单(新闻稿)

文化咨询委员会
2012-10-14 18:12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根据第九/二○○八号法律修改及第三九○/二○○八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第一二/二○○○号法律通过的《选民登记法》全文的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负责实体应最迟于十月十五日公开未送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法人名单。

为此,文化咨询委员会特此通知已获确认属于文化界别的法人,由即日起可透过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 )内的文化界别法人确认办法专栏,查阅未在法定期限前(即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前)向文化咨询委员会送交年度总结报告之名单。

自公开上述所指名单后五日(即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内,相关人士得以错误或遗漏为依据向委员会以书面提出声明异议。声明异议送交文化咨询委员会(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如有垂询,请致电八三九九‧六九六九或八三九九‧六三三○与委员会秘书处罗小姐或潘小姐联络。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