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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所得补充税缴纳期限延至10月4日

财政局
2012-09-2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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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9月30日为星期日,征税凭单上所载缴纳月份为9月份之第一期及独一期所得补充税,缴纳期限延至10月4日(星期四)止,为免增加轮候时间或因逾期缴纳而附加过期利息罚款,财政局呼吁倘仍未缴纳上述所得补充税之纳税人,请尽快利用财政局提供的缴税方式缴纳所得补充税,亦可到凭单背页所指定银行,或位于南湾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收纳处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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