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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一期高校学生年度活动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高等教育局
2012-09-2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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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推行的“2013年高校学生年度活动资助计划”现正接受申请,欢迎符合资格的高校学生社团、非牟利民间团体及大专生提出申请。

高教办一直致力关注高校学生就学和成长,透过不同的方式,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筹划各类活动,藉以累积经验,培养组织和领导才能,为将来发展打下基础。去年推出了高校学生年度活动资助计划,得到高校学生社团的踊跃支持。为了鼓励本澳社团开展更多有助丰富大专生学习经验的活动,提供机会让他们发挥才能,回报社会,今年该资助计划的资助项目增加至两项,分别是“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和“特别专项资助”。

“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本月26日接受申请

  “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申请对象为于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包括本澳或于澳门以外地区的澳门学生社团。

  2013年“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分两期接受申请,第一期申请日期为本年9月26日至10月19日。凡拟于2013年1至8月期间举办活动的高校学生社团,须填妥申请表,连同活动计划书及所需资料,以亲身递交、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至高教办(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

“特别专项资助”下月8日接受申请

   “特别专项资助”申请对象为于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和民间团体、及于本澳或于澳门以外地区升学的澳门大专生。资助范畴包括“义务工作”、“专业实践”及“扩阔视野”,是项资助项目优先考虑以系列活动形式开展的计划。

  “特别专项资助”分两期接受申请,第一期申请日期为本年10月8日至11月12日,凡拟于2013年1月至12月期间举办活动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和民间团体、及于本澳或于澳门以外地区升学的澳门大专生,须填妥申请表,连同活动计划书及所需资料,以亲身递交、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至高教办(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

为了让申请社团更清楚有关资助的申请手续,高教办将于10月5日(星期五)举行说明会,介绍有关资助申请的注意事项。说明会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17:00-17:45)将介绍“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第二部分(18:00-19:00)将介绍“特别专项资助”。请于10月4日前与本办联络预约出席说明会。说明会资料亦将于会后上载至本办网页。

有关资助计划的章程、申请须知、申请表格等可于高教办网页下载(http://www.gaes.gov.mo/big5/contentframe.asp?content=./actsp)。如有查询或如欲预约出席说明会,请致电83969346或83969383与洪小姐或陈先生联络,或电邮至:afees@gae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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