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暨普查局于2012年6月21日上午将2011人口普查问卷及工作文件运往澳门垃圾焚化中心销毁。
2011人口普查资料收集工作于去年8月进行。根据第15/2011号行政法规第十四条的规定,2011人口普查的问卷应于资料收集期结束后一年内销毁。随着详细结果的公布,于2012年6月21日,在统计暨普查局工作人员的严密监督下,将二十万份载有个人或住户,以及楼宇单位资料的人口普查问卷及相关文件送往澳门垃圾焚化中心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