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局负责人今(21)日分别与《市民日报》及《星报》的代表,就修订《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事宜收集和交流意见。两家传媒机构代表均表示,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认同有检讨两法的需要,但不能少于对现有新闻自由的保障。
新闻局局长陈致平在两场会面中重申政府对出版委员会、广播委员会的存废及《新闻工作者通则》应由业界自行决定的原则。他表示,政府乐意听取业界发表不同意见,会积极透过各种方式收集意见。待草拟法律咨询文本后,仍会继续咨询业界的意见。他强调,修法并无规定必须完成的时间表。
《市民日报》编辑主任林叶安在接待新闻局一行时表示,该报的编辑委员会认为有检讨两法的需要,但不希望法律在修订过程中及修订后有损新闻自由及传媒专业的运作。他指出,修订两法须顾及业界忧虑,并确保新闻自由、报导权、接收资讯权不倒退,同时确保采访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林叶安又表示,该报编委会认为须撤销出版委员会及《新闻工作者通则》相关章节和条文,以免政府和业界遭社会指摘有法不依。该报亦对《修改着作权及相关权利的法律制度》表达了关注及反对立法规管互联网。
对于政府在启动修订两法过程中进行民意调查,林叶安指出,收集意见的目的应只在于供社会讨论和参考,但不可以民意作为法律条文修订的理据。
《星报》总编辑欧阳俊威在会面中表示,该报社认同完善法律的必要;若两法修改对新闻自由的保障不能减少,反而更应透过法律,增加保障新闻工作者的工作需要。
同时,该报认为以目前本澳的传媒环境,暂不适宜设立出版委员会,以免造成业界内部矛盾。不过,该报认为《新闻工作者通则》可以进一步探讨。
欧阳俊威表示,该报认为应对互联网作出规范。他又提出政府应以不同方式提高业界的专业水平和薪酬待遇。该报与会的前线记者亦积极发表了对两法修订的个人意见。
在两场会面上,两家传媒机构代表亦就民意调查以及政府补助媒体制度等议题表达意见。陈致平强调,政府以科学、专业、独立及拥有学术权威的机构进行民意调查是希望更全面了解社会的意见,进一步深入挖掘民意。他表示,调查结果日后公布后社会各界可以作出评议。但他强调是次民意调查的结果只会供业界参考,而任何民意调查的结果都不会是政府作出决定的唯一依据。局方会继续积极听取和收集业界的不同意见,稍后会创造更多条件让业界的其他代表进行充分讨论。
出席会面的业界代表还包括:《市民日报》总经理袁春波、《星报》采访主任陆竞尧、副采访主任蔡少民、记者梁翠敏及谭志恒。
新闻局副局长何慧卿和新闻厅厅长黄乐宜等一同出席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