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团体向新闻局表达对《出版法》及《视听广播法》商议式民调的意见,本局回应如下:
《出版法》及《视听广播法》颁布至今逾20年,对于法律已有明文规定的出版委员会、广播委员会及《新闻工作者通则》,中葡文传媒界一直存有不同意见,政府有责任推动各方讨论,探讨两个委员会的存废问题,解决法律未能全面落实的状况。
政府已多次重申,对两个委员会的存废问题没有既定立场,希望涉及业界专业规范的问题由业界自行决定。为了进一步咨询传媒业界,新闻局已去函约晤各传媒组织和传媒机构,希望业界能充分表达对修法的意见。
商议式民意调查是国际注册的民意调查方式,由美国史丹福大学教授James Fishkin于1988年创立,其程序及科学分析方法具有严谨的学术规范,在全球19个国家地区成功实践超过70多场,涉及的议题广泛,累积了丰富的经验。新闻局尊重研究团队的学术自由、其专业及在学术规范内的科学方法。研究团队在完成商议式民调后,将依惯例公开全部问卷、平衡简介资料及数据分析结果,供公众检验。
《出版法》及《视听广播法》商议式民意调查研究团队由易研方案、美国史丹福大学、葡国里斯本大学学院及香港浸会大学的专家学者组成,包括James Fishkin教授。研究团队严格按照商议式民意调查的专业方式和既定程序,贯彻科学、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开展和推进两法民调各个环节的工作,让媒体和大众知悉和参与民调整个过程。
《出版法》及《视听广播法》商议式民意调查已于12月4日举行,公众组及专业组对两法相关议题积极表达意见,开展讨论和交流,类似的咨询活动是首次在本澳举行,是一次宝贵的经验,更是澳门公民参与的一个重要印记。新闻局十分感谢当日经随机抽样方式参与的市民,以及出席讨论的新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