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在财政上支持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中获接纳轮候家团,减轻有关家团的住屋负担,特区政府已将《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延长至2012年8月31日,并调升了补助金额。该计划的申请期至本月30日前,房屋局呼吁合资格的申请家团尽快于限期前提出申请。
凡符合第25/2009号行政法规《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第三条所定的一般要件的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且非为社会房屋承租人或社会房屋承租家团的成员,均得申请住屋补助,但申请家团的每月总收入不得超过下表所载金额:
(* 请参阅附件!)
正受惠该计划的家团继续获发住屋补助,可豁免续期申请手续;现时并非受惠的社会房屋轮候家团,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向房屋局提交已填妥之申请表,而效力追溯至2011年9月1日。申请家团于2011年7月17日后曾向房屋局提交家团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及每月收入证明文件,则可豁免提交该等文件,但需提交申请表。
截至本月22日,房屋局收到申请表共431份,当中208份申请已成功获批给补助,因不符合申请资格不获批给的有9份,此外,尚有214份正在处理中。
根据房屋局资料显示,2008年至2010年住屋补助的申请及处理情况中,由2008年至2010年期间,累计有7,200个社屋轮候家团申请住屋补助,获批的有6,580个家团。由2008至2011年总共向住屋补助的受惠家团发放了约1.3亿元。截至本年第三季,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共8,355个。
为方便居民查询申请住屋补助之情况,房屋局将于24小时语音电话2835 6288服务系统上,新增查询申请住屋补助之语音;已递交申请表的申请人亦可透过语音电话系统查询其申请情况,如申请表处理中,欠交文件或补贴已获批准等,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上已增加住屋补助及查询申请情况的内容。